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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動車「一換一」 最多免稅25萬 [更新]

[更新: 政府放寬電動車「一換一」計劃,車主持舊車年期縮短至18個月,以及舊車取消登記前領牌修訂為最少10個月]


為鼓勵市民轉用電動車,財政預算案續設首次登記稅寬減 (上限9.75萬元) 外,更引入「一換一」換車計劃,以舊私家車更換電動車,可免最多25萬元稅款,為期3年 (即2018年2月28日 至 2021年3月31日,包括首尾兩天),現有17萬輛車合資格。至於其他種類的電動車,包括電動商用車、電動電單車及電動機動三輪車,其首次登記稅於2018年4月1日 至 2021年3月31日期間繼續全數豁免。



去年預算案取消全數豁免電動車首次登記稅,改為僅減最多9.75萬元後,去年4至12月底,新登記電動私家車僅99部,但全年卻新增約1.3萬部燃油車登記,被批評無力控制私家車增長。政府後昨推出雙軌制,除原有9.75萬元首次登記稅寬減,又推出「一換一」計劃,合資格車主銷毀其舊私家車,帶同「劏車」證明,3個月內申請電動私家車的首次登記及一換一計劃申請,買新電動私家車時將可獲上限25萬元首次登記稅寬減。若電動車售價是37.75萬元,即可盡享計劃的25萬元稅項寬減。


計劃的條件包括:

  1. 「舊私家車」在被拆毀而取消登記時必須已在香港首次登記最少6年;

  2. 參加「一換一」計劃的車主必須是「舊私家車」的登記車主連續3年或以上;

  3. 「舊私家車」取消登記前的24個月期間內須有最少20個月 (即608天或以上) 領有有效車輛牌照,連續或不連續皆可。

有關計劃詳情可 瀏覽運輸署網頁


小編以現時市面的電動車計算「一換一」計劃下的售價供參考。








資料來源: hke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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